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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安全
所有食物處理過程應快速而儘可能減低有害微生物之可能生長及污染。達成此項要求途徑為小心控制物理因子(如時間、溫度、溼度)及製 造作業中機械器具之清潔,以確保食品不會因機械故障、時間延滯、溫度變化、環境、容器、工具不潔等影響,使產品腐敗或污染。
人員衛生安全
手部應保持清潔,工作前應用清潔劑洗淨。凡與食品直接接的工作人員不得蓄留指甲、塗指甲油及配戴飾物。
若以雙手直接處理不再經加熱即行食用之食品時,應穿戴消毒清潔之不透水手套,或將手部徹底洗淨及消毒。戴手套前,雙手仍應清洗乾淨。
作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及髮網,以防頭髮、頭屑及外來雜物落入食品、食品接觸面或內包裝材料中,必要時需戴口罩。
工作中不得有抽菸、嚼檳榔或口香糖、飲食及其他可能污染食品之行為。不得使汗水、唾液或塗抹於肌膚上之化品或藥物等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或內包裝材料。
員工如患有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外傷(染毒創傷)、結核病、性病、眼疾或 傷寒等疾病之傳染或帶菌期間,不得從事與食品接觸之工作。員工每年至少應接受一次身體檢查。
洗手處應懸掛正確洗手方法之標示,應依標示所示步驟,正確的手或(及)消毒。
個人衣物應儲存於更衣室,不得帶入食品處理或設備、用具洗滌之地區。
工作前(包括調換工作時)、如廁後(廁所應張貼「如廁後應洗手」之警語標示),或手部受污染時,應清洗手部,必要時並予消毒。
人員進入浴塵室內應旋轉全身,以便將身上灰塵毛髮吹除
機器設備衛生安全
用於調理、烹飪、儲運之設備及器具,應每日每餐清洗、消毒。
不與食品直接接觸之製造、儲運之設備及器具,至少每週消毒一次。
用具及設備之清洗與消毒作業,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所有食品接觸面,包括用具及設備與食品接觸之表面,應儘可能時常予以消毒,消毒後要徹底清洗,以保護食品免遭消毒劑之污染。
收工後,使用過之設備和用具,皆應清洗乾淨,若經消毒過,在開始工作前應再予清洗。
已清洗與消毒過之可移動設備和用具,應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觸面再受污染之適當場所,並保持適用狀態。
與食品接觸之設備及用具之清洗用水,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場中若有暫存不用於製造食品之機器設備應有明確之標示以免被誤用,並應儘速將該設備移離製造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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